□晨報記者 舒曉程
  昨日,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與崔永元的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海澱法院開庭,雙方本人未到庭,均由代理委托律師出庭。
  在長達8小時30分鐘的庭審中,雙方進行了激辯,互指對方“惡意訴訟”,火藥味十足。最終,雙方拒絕接受調解,法院宣佈休庭。
  方舟子起訴,崔永元反訴
  2013年9月起,崔永元與方舟子因“轉基因食品該不該吃”的問題在微博上展開了一系列罵戰。兩人互不相讓,從網絡吵到了法庭。今年1月21日,北京海澱法院受理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一案。
  而在審理過程中,崔永元在舉證期限內向海澱法院提出反訴,稱方舟子的微博言論侵犯其名譽權。
  4月21日,海澱法院受理崔永元的反訴,併在昨日與方舟子提起的本訴訴訟合併審理。
  昨日庭審的焦點集中在雙方名譽權問題上,方舟子認為崔永元在微博上侮辱、誹謗自己,向法院提出,包括判令崔永元刪除在騰訊微博發表的侮辱、誹謗信息;在《新華每日電訊》和《人民日報》報紙廣告版及“騰訊微博”網站首頁刊登道歉信(網站道歉信刊載時長不少於一個月)以及賠償方舟子精神損失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三十餘萬元。
  崔永元則在反訴中向法院提出包括方舟子刪除侮辱、誹謗崔永元的微博信息、在《新華每日電訊》和《人民日報》報紙頭版及“騰訊微博”、“搜狐微博”網站首頁、方舟子微博置頂位置刊登道歉信(其中網站道歉信刊載時長不少於一個月,方舟子微博置頂位置道歉信刊載時長不少於一年),並索賠六十七萬元。
  是否誹謗,雙方各執一詞
  方舟子代理人在昨日庭審上提出,崔永元在微博上多次轉發涉及方舟子的謠言,並對其進行人身攻擊,還發佈數十條侮辱、誹謗方舟子的微博。
  經方舟子方面的初步整理,發現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開始在微博上對方舟子進行攻擊,其中有“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嗑普騙來的,肯定還有其它的騙法”、“以肘子為頭目的網絡流氓暴力集團”、“肘子最臟,坑蒙拐騙都乾過,可它是三無人員臉皮又奇厚”、“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以及“騙子”、“流氓”等大量明顯侮辱、誹謗方舟子的內容。
  此外,方舟子還指出,崔永元提起反訴,將雙方訴訟歪曲為轉基因方面的訴訟,是在混淆視聽,試圖掩蓋其侮辱誹謗的事實。
  面對方舟子訴訟,崔永元方面回應:“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問題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涉及公共利益。雙方論戰的起因是其認為方舟子在這一問題上“誤導公眾”,於是崔永元才對其觀點提出質疑,批評、駁斥其錯誤言論,“不存在惡意損害其名譽權的主觀故意”。崔永元方面還認為,崔在微博中稱方舟子為“肘子”,是調侃性,並不是侮辱,而“肘子”是大量網友對方舟子的稱呼,不是崔永元所發明。
  崔永元方面還在反訴中稱,方舟子在此事上惡意挑起事端,先是污衊崔永元“傳謠”,指責其“根本不懂”沒有“資格質疑”,繼而通過侮辱、誹謗的方式惡意攻擊崔永元及其團隊。崔永元方面指出,方舟子誹謗的證據有其在微博中說“騙子推薦的基金”、“超市顧客是職業托兒”,而侮辱的證據有他曾在微博中稱崔永元為“崔大尾巴狼”、“大尾巴騙子”。崔永元的代理律師稱:“這比‘肘子’厲害多了。”
  激辯教師資格、美國房產
  方舟子和崔永元雙方除了對於名譽權展開了激辯,庭審過程中的火藥味還蔓延到他處。
  在昨日庭審伊始,方舟子代理人就對崔永元“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的身份進行質疑,“崔永元不是傳媒大學教授,連教師都不是,教授應持有教授資格。”
  崔永元方面當庭表示,崔的教師資格是專職還是兼職要回去核實,“但人事關係已經調入中國傳媒大學”。法官則要求崔永元三天內向法庭提交教師資格證等職務證明。
  而崔永元方面則提供了美國加州聖地亞哥縣資產管理局網站查詢結果,表明方舟子及其妻子劉菊花在美國擁有房產,以印證崔永元稱“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的說辭並非誹謗。
  法官針對方舟子是否在美國購房進行了提問,但方舟子的代理律師表示,拒絕回答在中國和在美國購房的任何問題,“方舟子拿錢買住宅這事兒是因為崔永元的微博提到其騙錢買豪宅,至於在中國還是在美國花了多少錢買豪宅,是崔永元的舉證義務。”
  由於雙方拒絕法庭調解,法院將對此案進一步審理。
  崔永元方舟子恩怨回顧
  ●2013年9月:兩人由“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開始爭論,後來上升到質疑對方的語言邏輯問題、有無資格科普
  問題等。
  ●2013年12月:崔永元離職央視,並透露方舟子向央視“告狀”,對此方舟子回應稱“造謠”。
  ●2013年12月底:辯論升級成罵戰,扯上家人“互罵”。
  ●2014年1月15日:方舟子律師遞交起訴材料。
  ●2014年1月21日:海澱法院受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譽案。
  ●2014年3月5日:方舟子實名舉報崔永元基金違規千萬支出未公佈明細。
  ●2014年3月底:方舟子質疑崔永元兩億天價代言。
  ●2014年4月21日:海澱法院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訴。
  ●2014年7月23日上午:海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反訴被告)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與被告(反訴原告)崔
  永元名譽權糾紛一案。  (原標題:方舟子崔永元名譽糾紛案激辯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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